《結婚十年》作者蘇青的故事 (陸)
說到張愛玲與胡蘭成,我們不能不提及蘇青。因為胡蘭成和張愛玲的相識,緣起便始自於蘇青。蘇青在創辦刊物《天地》時,寫親筆信給當時上海灘風頭正健的作家張愛玲,向她邀稿,稿件寫得十分親切:叼是同性,敬請賜稿。張愛玲看著這句叼是同性,很是喜感,一個人為之笑了好久,給了蘇青一篇小說《封鎖》。正是因為這篇小說,讓胡蘭成對張愛玲的文筆一見傾心,讀到第二段的時候,就從椅子上站了起來。讀完後,心裡立志要把寫這文章的人找到,無論是男是女,要建立聯繫,要把所有能發生的關係都發生一遍。
在蘇青辦雜誌辦刊物的那段時間,張愛玲還受邀和蘇青進行過對談,這次談話非常精彩,放在今天依然是不過時的,而蘇青在談話中,就非常明顯地顯示出共產主義思潮對她的影響。她提到取消婚姻,實行男女同居制度,合則聚,不合則散,婦女從家庭中走出來,參與社會;孩子則交由國家統一撫養等等。而張愛玲的觀念則相對傳統,認為丈夫大妻子十歲往上,是最好的一種般配。
那幾年的時間,張愛玲和蘇青是走得很近的。張愛玲和她的印度女友炎櫻逛街,也會邀約蘇青前往。炎櫻很喜歡給張愛玲設計衣服,而且都是奇裝異服,理由是張愛玲本人太蒼白了,需要奇異一點的服裝顯示她的存在,而張愛玲也很熱衷這些,所以她在上海時一直穿得都很奇怪。但姑姑張茂淵對此曾忿忿不平地說,炎櫻設計了這麽多奇裝異服給自己女朋友穿-----關鍵是她本人倒是穿得一點都不奇怪,正常得很。張愛玲寫過一篇論蘇青,提到她們三人一起去霞飛路做衣服,蘇青要做一件外套大衣,炎櫻就熱情地提出修改意見:墊肩不要,腰帶不要,口袋不要,摺皺花邊也不要,那麼蘇青到末了就遲疑起來了,說這樣不妥,別人都有我卻沒有,不好吧?張愛玲在一邊看著燈下的蘇青,就笑起來,形容她是亂世裡的佳人。她看得懂蘇青的好,欣賞她身上那一種寧波女人的熱鬧,勃勃生機。在《我看蘇青》裡她這樣寫:蘇青是——她家門口的兩棵高高的柳樹,初春抽出了淡金的絲。誰都說:「你們那兒的楊柳真好看!」她走出走進,從來就沒看見。可是她的俗,常常有一種無意的雋逸,譬如今年過年之前,她一時錢不湊手,性急慌忙在大雪中坐了輛黃包車,載了一車的書,各處兜售,書又掉下來了,《結婚十年》龍風帖式的封面紛紛滾在雪地裡,真是一幅上品的圖畫。
蘇青是亂世裡的盛世的人。她本心是忠厚的,她願意有所依附;衹要有個千年不散的筵席,叫她像《紅樓夢》裡的孫媳婦那麼辛苦地在旁邊照座著,招呼人家吃菜,她也可以忙得興興頭頭。她的家族觀念很重,對母親,對弟妹,對伯父,她無不盡心幫助,出於她的責任范圍之外。在這不可靠的世界裡,要想抓住一點熟悉可靠的東西,那還是自己人。她疼小孩子也是因為「與其讓人家佔我的便宜,寧可讓自己的小孩佔我的便宜」。
她在文章裡評價蘇青的婚姻和她的執意離婚:「即使在她的寫作裡,她也沒有過人的理性。她的理性不過是常識——雖然常識也正是難得的東西。她與她丈夫之間,起初或者有負氣,得到離婚的一步,卻是心平氣和,把事情看得非常明白簡單。她丈夫並不壞,不過就是個少爺。如果能夠一輩子在家裡做少爺少奶奶,他們的關系是可以維持下去的。然而背後的社會制度的崩壞,暴露了他的不負責。他不能養家,他的自尊心又限制了她職業上的發展。而蘇青的脾氣又是這樣,即使委曲求全也弄不好的了,衹有分開。」
蘇青原名馮允莊,又名馮怡和,這個名字能看出,她出生在一個文化素養極好的書香門第的家庭。她曾經就讀於南京中央大學,在學校被人封為寧波皇后,很出風頭。因為家裡安排早早訂了婚,不曾完成學業就結婚做了少奶奶,她嫁的丈夫是個舊家少爺,脾氣很大,又不肯好好養家。小夫妻脫離了大家族的庇護,在上海謀生,又陸續地生養孩子,日子過得是口角不斷。在在1930年代後期,她就開始寫文章投稿,因為她寫的都是新女性新家庭的生活和苦惱,真實又親切,行文潑辣又細節生動,很接地氣,所以讀者甚多。她曾因發表《論離婚》的潑辣文風,受到汪精衛政府的上海市長陳公博的欣賞,還特意給了她一個政府專員的職位,二人也一度過從甚密。也是受了這種鼓勵,蘇青和丈夫離婚,夫妻關係交割清楚。因為孩子太多,也是無法交割清楚的,二人還是樓對樓地做鄰居,住得很近。孩子們都跟著蘇青。而蘇青的悲哀在於她對自己的角色定位一直是不清晰的,她擺脫的衹是一個不如她意的婚姻,和一個男人離婚,轉而又從另一個男人,另一段情感裡得到彌補。最好這個男人是令她揚眉吐氣,志得意滿,超過第一次的,證明她這個婚是值得離的。而在終身之事上,蘇青既做不到放下這幾個孩子,清清爽爽地單身女子的身份再嫁,也做不到完全放棄自己的私人感受,為了孩子們,一心一意做一個好母親。用張愛玲的話說,她的豪爽是天生的,不過是一個直截的女人,謀生之外也謀愛。
在蘇青在上海灘辦雜誌賣文為生的那幾年,曾經和一些位高權重的高官要員有過交情。其中有日佔時期汪精衛政府的官員,陳公博,胡蘭成等,也有1945後國民黨政府的官員。1945年,二戰結束。日據時期活躍於上海文壇的蘇青和張愛玲,自然都被人追究,說她們與漢奸有染,而蘇青這麽個性熱鬧的人,自然是被人在報紙上罵得更加凶一些。她不知避禍和收斂,續寫了結婚十年。寫的是她離婚之後的生存境遇,也包括了各色男人的糾纏。其中呢,她也寫到了胡蘭成,雖然化名談維明,談到的職務和人物個性,卻是讓知道內情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胡蘭成。於是,這本書公開出版以後,蘇青也自此失去了張愛玲的友誼。
有一位後來去了台灣的作家曾經出來認領,自己是續結婚十年中的某個人物,在香港的報紙上譔文回憶在和蘇青交往的日子,當時的前夫就住在對門,互相方便往來,前小叔子也來找蘇青,因為對她身邊出沒的男人很不放心的緣故。這人也寫到,有時候夜裡他去看蘇青,見蘇青的孩子們被安排睡在客廳的地板上,獨有蘇青在臥室裡,猶做燈下美人,等待有情郎。當事人因為有感情打底,怎麼樣難堪的事情寫在筆下都有其脈絡。但在我們讀者看來,真的是,非常難堪,非常難堪,而且非常淒涼的。這文章裡也寫到陳公博被公審槍斃後,照片登在報紙上。蘇青看見報紙,自然是十分不安的,但這不安,也是找到這另一個男人來陪伴和安慰。
1949上海赤化後,張愛玲,胡蘭成,以及一些和蘇青過從甚密的朋友都遠走高飛。而蘇青呢,則是缺乏這種遠見,同時她腦子裡是受共產主義思維荼毒的。於是她痛快地換下旗袍,換上了人民裝,在芳華越劇團做編劇,曾經編劇的《寶玉和黛玉》,十分賣座,據說創下了連上映幾百場的紀錄。她很有興致,跟風郭沫若的話劇《屈原》,創作新戲《屈原》時向專家賈植芳寫信求教楚辭的問題,賈呢,不久後又被牽涉到胡風案,蘇青呢,自然也沒逃過厄運,被關了近兩年才出獄,回到原單位看大門,自此再沒有機會寫點什麼。在1950年代還有一件禍事,就是她的前夫,本已再婚,1949年後在上海一家法院工作,因為夥同貪污罪,被定罪槍斃了,前夫的現任妻子害怕,自己不敢去認屍,要來找蘇青,本來蘇青和前夫為了孩子,從來沒有斷過口角官司,但在生死這種大事上是講義氣的,於是一起去被槍斃的死屍堆裡認屍,領回來安葬。
而這對蘇青而言,也就意味著養育子女的責任全落在她頭上。而中共在1960年代,1970年代發起的一連串的政治運動,一次都沒有放過蘇青。而她的兒子女兒因為她的緣故,身為賤民,根本沒有機會受很好的教育,全是在流放外地和上山下鄉中顛沛。蘇青一次次地被捕下獄,交代她的種種反革命罪行,過程之中,受盡凌辱。據說,有人遇見過被釋放出獄後的蘇青,已經完全是個老太太了,剪著短頭髮,異常的沈默寡言,冬天默默坐在弄堂口曬太陽,看起來和任何一個弄堂老太太沒有區別。晚年,她和女兒外孫寄身在市中心一間房子裡,需要和鄰居共同廚房衛生間,狹窄的空間內大家心情都不好,彼此口角不斷,她們這樣被視為賤類的人家,家裡又都是婦孺,自然是受氣更多,有冤無處訴的,於是申請換房子,折騰到邊緣郊區,落個清淨。在她生命的最後幾年,身患各種重病,經常吐血,那個階段兒子每天給她做好飯之後,出去擺地攤,如此相依為命,每天蘇青看見兒子回家,就問道,今天賺到錢了嗎?而這個錢,也不過是幾塊錢的人民幣。她給友人的信中寫道,病痛纏身,毫無生趣,只求速死,死了也誰都不知會。據說她想再看一眼當年自己的書《結婚十年》,但這本書早已被共產黨列為禁書,而她自己家被歷次抄家,昔日痕跡無存。可見在這種倒行逆施的專政統治下,人的尊嚴被踐踏被剝奪到什麼樣的地步,除了苟活,個人意志早已被摧毀,沒有了任何精神生活。1982年12月的一天,蘇青的兒子收攤回家來,做好飯了去叫她,才發現母親已經過世了。終年69歲。而兩年後,上海市公安局才作出《關於馮和儀案的複查決定》,內稱:「……經複查,1955年12月1日以反革命案將馮逮捕是錯誤的,現予以糾正,並恢復名譽。」也就是說,安在蘇青頭上的反革命罪,是共產黨發起的針對自己統治下的人民發起的戕害,製造的無數樁冤假錯案中的其中一樁,而蘇青為共產黨的這個錯誤,在牢獄中渡過了整個後半生。
蘇青的一生,是非常令人唏噓的。她的一生可謂一個標本,作為一個民國新女性,她主張女權,有才華,也有行動能力,但和張愛玲的母親一樣,她所有的行動也不曾最後獲得幸福。又因為她的思想受共產主義理論影響,在1949她選擇留在大陸,而共產黨無論是針對知識份子的迫害,還是對普羅大眾的生活與尊嚴的惡毒摧殘,蘇青全都一次不拉地經歷過了,在驚恐和屈辱中渡過了毫無尊嚴的後半生,含冤而逝。曾經影響過蘇青的思潮,無論是女權運動還是共產主義,今天依然在影響著世界,而蘇青的一生,值得我們以此為鑑,映照自身——我們必須要反省這種違反傳統人倫的女權主義,共產主義在我們女性思想中的滲透,甚至潛移默化成為我們自身的一部分,我們要有能力對此鑑別和否定,這也是我們活在今天這個共產主義邪靈統治世界,中共病毒荼毒生靈的世界的意義之一——站在時間的末端,反省前人的生活經驗,去歸正,而不是承繼錯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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